近日,記者見到了當事人長慶油田采油四廠正科級書記李某某,對於網帖反映“為親屬安排工作和包庇盜賣石油”的舉報,李某某予以否認。
“我哥是通過正常渠道招聘進去的,我走了之後,因為這個舉報辭職了。對於反映盜賣原油的問題,廠裡的紀檢科也調查過,都是沒有的。”李某某說。
采油四廠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注意到,這篇帖文在很多網站都出現過,但這是個人的事情,廠裡沒法介入,無法調查。另一位新聞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是個人問題,廠裡不方便回答。可能是誣陷,希望媒體不要關注。”
記者隨後聯繫了長慶油田紀委,紀委一工作人員說,“不知道有此事,采油四廠沒有上報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