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軍敘利亞面臨難題
但是,進軍敘利亞清剿ISIS也不是容易的事。
首先是情報搜集的不足。據《華盛頓郵報》報道,近幾個星期以來,美軍一直在靠近敘利亞邊境的伊拉克境內執行偵察監視飛行任務,以搜集有關ISIS的情報。但這種偵察飛行需要避免因侵犯敘利亞領空而被敘利亞攻擊的風險。中央情報局也正通過招募人員等方式,加強在敘利亞的情報力量。但是,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議員亞當·希夫表示,這些措施都只能讓美國對“敘利亞正在發生什麼”保持有限的了解。有分析指出,美國營救詹姆斯·福利行動的失敗,也反映了其在敘利亞的情報能力有限。ISIS的頭目巴格達迪外號“鬼影”,美國曾懸賞1000萬美元追查其藏身之處,但至今一無所獲。一名美國高級情報官員表示,要將當前美國在伊拉克的空襲行動擴大到敘利亞,必須建立相應的情報支持架構,而這個過程可能需好幾個月。
其次是合法性問題。美國憲法規定,戰爭權力由行政當局和立法機構分享,國會有宣戰、招募軍隊和撥付軍費的權力,而總統是武裝部隊統帥,有權回擊針對美國本土的進攻。如果局勢沒有嚴重到美國本土面臨真實或急迫的危險而必須加以制止的程度,總統採取任何有可能導致戰爭的軍事行動,均需國會批准。而且,根據1973年《戰爭權力法》,即使情況危急,總統採取了“先斬後奏”的方式先行派兵,也需在48小時之內通知國會,並在其後60天內再次向國會通報行動進展。如果軍事行動未獲國會批准,則必須撤軍。
奧巴馬8月7日下令對ISIS進行空襲,隨後就通報了國會,稱美國公民的安全受到緊迫危險,且空襲是一次“有限軍事行動”。此舉意在宣示授權美軍發動空襲的合法性,但也顯示奧巴馬並未就空襲一事爭取國會授權。類似行動在2011年曾引起過許多國會議員的不滿。當年3月,為推翻利比亞卡扎菲政權,奧巴馬宣布授權美軍對利比亞採取“有限軍事行動”,但此後美軍的空中打擊行動一直持續到10月,美國國會議員指責奧巴馬政府繞過國會採取行動,違反了憲法以及《戰爭權力法》。但奧巴馬政府稱,法律所規定的60天期限不適用於利比亞的狀況,因為對利比亞的軍事行動是由北約主導的,美國採取的是“目的有限、手段有限、敵對狀況升級可能性有限”的軍事行動,並未面臨那種需要在60天內自動撤出的敵對狀態。當前美軍在伊拉克的軍事行動顯然是“孤軍奮戰”,除了伊拉克國內的政府軍和庫爾德部族武裝力量外,包括英國等“鐵杆”盟友在內的國際社會,目前都只以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為主,空襲是美軍的“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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