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存款放在銀行裡“安枕無憂”的好時光即將一去不複返,一直以來由國家“默默”為銀行風險買單的時代或終結。
澎湃新聞記者從三名知情人士處獲悉,存款保險制度的最終方案“終於在央行、銀監會等主要監管部門之間達成一致”,“年內肯定出台。”
簡單地說,所謂存款保險,就是指儲戶存在銀行裡的錢,由銀行出錢繳納保險費。各家銀行繳納的保險費統一交給存款保險機構打理,一旦某家銀行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儲戶可以向存款保險機構要回存在這家銀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在談妥了的中國版存款保險制度方案中,不光是銀行,全部存款類機構都需要強制投保,以防發生恐慌性擠兌。也就是說,不僅是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外資行將納入存款保險制度,所有農商行、農信社乃至村鎮銀行都將被涵蓋其中。
這裡提醒一點,按上述方案,並非所有存款都能享受“保險待遇”,儲戶在單個賬戶存款超過50萬元,超出部分不在“保險”之列。當然,超過50萬元額度的儲戶可以將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別存到不同的銀行或賬戶。
“(50萬元)這一數值基本上可以涵蓋98%甚至99%的儲戶,不僅包括我們通常理解的自然人,法人(企業)的小額存款也涵蓋其中。”一名接近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稱。
話雖如此,中國版存款保險制度方案仍存變數。比如說,需要建立一個存款保險機構是共識,不過,究竟是一步到位還是分兩步走,則有爭議。
從目前“談妥”的方案看,中國版存款保險制度會先從存款保險基金起步,等到條件成熟時再成立存款保險機構。
其中,存款保險基金將設在央行的金融穩定局。2004年,存款保險制度一度進入加速跑,金融穩定局當時就專門設立了存款保險處。
“分步走方式,是和今年3月央行拿出來供各部委討論的方案一致的。”另一知情人士說,“這麼做,其實也是考慮到,先把存款保險制度的框架搭起來,等過渡到獨立的存款保險公司,再解決(存款保險公司的)最終歸屬問題。”
事實上,監管權力如何劃分,一直是央行和銀監會等監管部門討論的焦點。這也是存款保險制度遲遲未能問世的症結之一。
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早前對澎湃新聞表示,由於央行被賦予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所以,由央行來牽頭設計存款保險制度,以及 負責初期運作的問題基本沒有什麼爭議。不過,對後期成立的存款保險公司的監管權、定位和具體運營問題,不同監管部門之間是有不同聲音的。
眼下,相關部委準備擱置爭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銀監會年中召開了內部通氣會,著重討論了存款保險制度的相關推進情況,“包括央行、銀監會等主要監管部門之間終於達成一致,年內肯定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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