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張新明交集
雖然劉建中被調查的具體原因還沒有官方說法,不過這恐與張新明有脫不開的關係。從張新明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一場關於大寧金海煤礦(下稱“金海煤礦”)礦權之爭的官司也可以看出,兩人早已相熟。
2004年3月,張新明在晉城市陽城縣投資了1800萬元,獲得金海煤礦60%的股權。晉城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2006年9月出具的報告顯示,該礦位於陽城縣町店鎮八裡灣村附近,2004年由省國土資源廳頒發采礦許可證,井田面積53.6907平方公里,開採3號煤層,建設規模為300萬噸/年。
2005年,張新明和擁有金海煤礦40%股權的北京鑫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鑫業”)均遭遇資金短缺,無力繳納後續煤礦資源價款。因此,當年10月,張新明之子張文揚、北京鑫業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晉城分公司陽城縣公司(下稱“陽城煤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分別出讓13%、15%股權。其中,股權轉讓價格為30萬元/股,陽城煤運付出了840萬元的股權轉讓金。
另外,作為合作內容的一部分,陽城煤運通過銀行向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業集團”)旗下的躍峰洗煤廠和北京鑫業分別提供了借期六年的2.8億元委托貸款。獲得金海煤礦28%股權後,陽城煤運繳納了6100萬元資源價款,該采礦權得以延續。
2006年3月,陽城煤運正式向躍峰洗煤發放委托貸款8000萬元,並於當年年底再次發放兩筆共計1.23億元貸款。不過,貸款發放後,躍峰洗煤廠卻並未依約償還相關利息。
隨後,工商銀行陽城支行和陽城煤運一起把金業集團告上法庭,經省高院、最高法院兩級審判,判決躍峰洗煤廠歸還該委托貸款本息。後經強制執行,2012年才從金業集團索回2億元。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作為國企的陽城煤運如果拿不回這些委托貸款就是涉及大額國有資產損失,是非常嚴重的。不過,此時劉建中還沒有到山西煤炭運銷集團任職。
然而,這件事遠沒有到此結束。2007年初,張新明又遇到棘手問題:金海煤礦采礦許可證已過期,若不繳納剩餘1.12億元價款,就無法換發新證,而其本人和北京鑫業依然無力繳納。這次,張新明找到了他的老搭檔、老對手——山西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