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那些“女性安全貼士”,其實就是要求女性接受限制式的自我保護規則。它排除了女性平等與完整公民資格,背後也隱含著“將現狀自然化”的犬儒主義認知。
媒體連續曝出女大學生外出失蹤或遇害的消息,導致有人說這是女大學生的“黑色八月”。沒有辦法確認,是近期這類犯罪確實高發,還是集中曝光造成了錯覺。但連續報道已經將這類犯罪推向高關注,將女大學生塑造成一個易受侵害和特別需要安全教育的群體。
“安全貼士”:保護名義下的限制
事實上,女大學生易受侵害,這是觀點,而非事實。從國外統計看,男性更容易成為暴力犯罪受害者;學歷和受害風險之間恐怕很難建立正相關的關係。所以,“女性”和“大學生”兩個關鍵詞的被突出,大可用社會心理的暗合來解釋,它暗合的,一是對女性安全的恐懼,二是對大學生群體既看重又不信任的矛盾心態。而恐懼女性安全的相當一部分其實是恐懼性犯罪——一種因令女性“失貞”而被特殊化的犯罪。
性犯罪給受害者帶來的特殊身心痛苦是真實的,特別重視也很正常。但由此看到處流傳的“女性安全貼士”,可以有些新的發現,那就是,這些看似好心的指點,焦點都在限制女性,而限制法又與要求女性貞靜自持的訓誡如出一轍。
例如某媒體官微發布的“女大學生安全返校指南”:“拒絕陌生人搭訕,不要暴露個人信息……衣著打扮得體,獨自出行盡量不要太暴露……讓男朋友全程接送。”總結其要旨有三:一,控制外出和人際交往;二,避免喚起男性欲望;三,接受家長和伴侶保護。或者換種總結法:一不要自由,二不要獨立,三不要讓性魅力外露。這簡直是女性教化講義的現代漢語版,可以參考《女誡》的教導:“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於是很多女性不領情了,因為她們無法接受以保護名義下的限製作為安全代價。畢竟人人都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再者,這些規則只是想當然,沒有犯罪學的實證依據,如國外研究顯示,性侵害風險與衣著暴露沒什麼關係,很多女性的經驗也證明,性侵害者瞄准的是怯弱而不是張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