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3 基層組織建設制度(4項重點改革舉措)
蛻化變質的要堅決清除出黨
重點對完善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完善黨員隊伍建設制度等,提出了具體改革任務。還要制定進一步從嚴管理黨員的意見,對那些喪失黨員條件的及時進行組織處理,對那些道德敗壞、蛻化變質的要堅決清除出黨。
任務4 人才發展體制機制(4項重點改革舉措)
提出制定人才工作條例
著眼於形成激發人才創造活力、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圍,擇天下英才而用之,主要從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創新集聚人才體制機制,完善人才流動配置、評價激勵、服務保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改革任務。提出制定人才工作條例,針對“建立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等難點改革任務,制定重要改革試點方案,在試點基礎上總結經驗、適時加以規範。
問:《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麼?
答:制定《方案》,就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全面規劃今後幾年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主要目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下,回答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領域改什麼、如何改、要取得什麼樣的效果等問題。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關係著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實現。一方面,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內在地包含著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以及黨的建設制度的成熟和定型。另一方面,面對當前複雜的國際國內環境,應對“四大考驗”、化解“四種危險”,迫切需要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解決制度建設滯後、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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