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下午5點,張昆鵬再次來到付某位於朝陽區的暫住地,以送快遞為名敲開付某家門,持刀搶劫付某。張昆鵬將付某推進屋裡按倒在床上,並用繩子將付某的手腳捆住。
就在張昆鵬翻箱倒櫃找錢時,付某呼救。張昆鵬見狀,用枕頭捂住付某的嘴,又卡住其頸部,導致付某死亡。
經二中院一審判決,以犯搶劫罪,判處張昆鵬死刑。
【提醒】
收件地址寫單位或物業
劉礪兵介紹,本案是一種預謀的犯罪,偽裝有快遞敲開單身女性家門實施搶劫。有些案件中,犯罪分子還會有意識的幹一段時間快遞,踩點發掘有價值的目標。
劉礪兵提醒,女性獨自在家遇到快遞敲門時,應要求對方表明身份,確定是不是自己定的快遞、是否是正規公司,這樣風險相對小一點。實在不放心對方,可暫時拒絕送貨。
此外,單身女性將收發地址改成單位、物業,接收快遞的時間選擇在白天,相對更安全。快遞的單據上的敏感信息要及時處理掉,不要隨意扔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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