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香港反對派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政改決定以來,不斷發起抗爭,反對派學生團體亦表示將於本月下旬發起罷課。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幫港出聲”成員鄭赤琰於大公網發文批評罷課“不合作”政治運動,指出罷課將以“虎頭蛇尾”收場。全文如下:
由學聯與學民思潮發動的“9.22罷課”,是配合“佔中”發起的“公民抗命代表”的一個所謂“不合作”的政治運動。因此這個罷課應屬政治運動,不是教育改革的運動,正如“佔中”發起者自我定性為“公民抗命”那樣,名不正、言不順。儘管誇下海口說要“全城”出擊,到頭來,連全城多數也談不上。最後落得一個“風聲大雨點小”的窘局。同樣,這場由學生發動的罷課,也會以“虎頭蛇尾”收場。
首先要指出的是:正如“公民抗命”,要真能發動“全城”的政治運動,不是一己的“政見”就能把“全城”號召出來抗命,必須是“全城”的“利益”受到損害,而且人人都感受到深切受害的地步,才會有一呼百應,傾群而上的運動效應。更何況研究“公民抗命”的學術權威如John Rausl早已指出:公民抗命的可行性要有特定的人群的切身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才會成功。反之,任何涉及要修改憲法的議題,大有政治管道可以做到的,不作此求,而妄自發動“公民抗命”的政治運動,最後會落得“徒勞無功”。
“佔中”所犯的錯誤正是如此,明明基本法寫明要改革特區的政制,必須通過憲制的途徑,即通過基本法附件一與二條文所列明要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經由特首認同,然後將特首政制改革的部分交由人大批準,立法會的政制改革則交給人大備案。但“佔中”不作所求,轉而訴諸街頭違法的政治運動,一旦變成少數人的行動,若真能撼動“全城”,只能靠“癱瘓”全城發力,而不是“全城”不合作,兩者的政治效應有天淵之別,前者很容易便會被執法者繩之以法,最後會落到慘淡收場,而後者一旦變成全民參與不合作,執法者便會落得“眾怒不可犯”的地步而告束手無策了。
“佔中”本身既然缺乏政治號召的動力,罷課與其結盟,也用同樣的政治藉口,更加上這運動屬政治而非教育為目的,要想將罷課廣泛動員為多數中學與大學生參與的運動,是不現實的想法,頂多只能發動到部分學生參與。
某公民黨的要員在報章撰文,將這次學聯與學民思潮發動的罷課大做文章,一廂情願地期望今次的罷課會開創一個政治改革劃時代的歷史一頁。文中還援引中國近代史上的幾次學生罷課為例,想藉此自勉。其中說到幾個例子並非如文中所說到的那麼偉大,甚至連改革的成效也談不上。其中唯有“五四運動”的那次,可說夠得上時代興革的分水嶺,但也非學生罷課獨創奇跡,而是因?反對政府護國無能,在日本帝國主義侵凌下,屈膝求和,被日本逼使下簽下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的條約。此前加上中國早受到列強侵略到已經快要亡國了的感受,這下看到日本欺華太甚,全民義憤填膺,因而成功發動了舉國全民參與救國的“五四運動”,學生的參與只是其中一個社會力量而已。過後這運動延續為新文化、新生活、新知識的運動,這才奠定了“五四運動”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