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杭州市建委推出九堡經濟適用住房地塊建設項目。張新安排張本崗借用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義,參與九堡項目投標。招投標時,張新採用變更開標時間、修改報價等方式,最終使浙江聖洲公司中標九堡項目。
此後,董一麟根據張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慶隆園林公司名義,與浙江聖洲公司按照事先的商定簽訂協議,將九堡項目中一地塊送給張新指定的杭州慶隆園林公司獨立建設開發。甚至慶隆公司的前期土地開發補償費都是浙江聖洲公司墊付的,而且還協議約定,在杭州慶隆園林無法進行開發時,聖洲公司要按照實際已經發生的成本費用無條件收購此地塊。
張新在該政策性項目開發中沒有任何資金投入,沒有實際參與該項目的正常經營管理,不承擔項目開發的風險,非法收受和獲取九堡項目的財產收益達到8151萬多元。
處長一支筆 保障房成“唐僧肉”
保障房屬於政府主導的工程,涉及很多程序,“權力之手”在其中起很大的作用。辦案人員介紹,從張新在保障房項目中的撈錢手段可以看到,作為建委的一個處長,他的一支筆審批權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萬戶的保障房項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間,從事工程承包的張祖標多次請求張新為其中標承接經濟適用房項目提供幫助。張新在明知其所屬企業不符合資質的情況下,先是“指點”張祖標可借用符合資質和條件的企業參與投標,並在開標前告知其報價範圍等投標信息。
2005年5月10日,張祖標中標丁橋蘭苑項目。而後,張新又違規同意張祖標成立杭州越峰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接項目。在經過他違法審核後,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發了資質證書。張新先後向張祖標索取財物共計435萬元。
因實質上缺乏相應的資質和條件,杭州越峰公司在資金、施工等方面管理混亂,其間,張祖標又將項目轉給他人實際控制。2008年起,丁橋蘭苑項目基本停工,無法按期交付,引發廣大業主不滿。
至案發前,此項目資金缺口達4866萬餘元。由資產過戶拍賣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給杭州市安居中心造成損失2000餘萬元。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銀行貸款本金5500萬元,拖欠營業稅等稅費2502萬元。
張新擔任杭州市建委房開處處長期間,主管資產調撥、資金管理等,批個條子,就能讓巨額國資流失。檢察機關指控,他採用侵吞、騙取等手段單獨或夥同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000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