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張新從安居中心上報審批調撥的拆遷安置房商鋪房源中,“瞄上”文三西路嘉綠文苑商鋪。張新利用職務便利,讓董一麟以其控制的杭州慶隆園林公司獲取購買資格,向安居中心低價購買文三西路嘉綠文苑商鋪2000平方米,用於所謂“翠苑拆遷安置”。以簽訂合同日為基準,該四間商鋪的評估總價為3700多萬元,張新和董一麟購買四間商鋪,低於市場價1000多萬元。
完善權力監管機制 斬斷伸向保障房“黑手”
浙江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生林說,從浙江近年來查處的處長腐敗案來看,工程建設是最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競爭激烈,“要投標先投錢”成了某種潛規則。想中標,除了比技術設備、質量、信譽、資質和價格外,還要比人際關係。為了獲取這張行業入場券,有些承建方不惜代價,四處鑽營,個別領導幹部不惜將權力商品化、私利化。
辦案人員介紹,時下許多人都關注高價的商品房,認為保障房乏利可圖,對建設環節的監督“神經”不夠“緊綳”。像張新案中的項目,只有出現無法交房的問題,引發群眾強烈不滿才可能被揭開蓋子。
張新擔任處長長達十多年,在多年犯案的同時還得到了提拔,案發前還被提升為市房管局副局長。事實上,張新暴露的問題並非沒人察覺,但是,據紀檢司法調查,由於張新賄賂了有關部門領導(另案處理,已被判刑),遇到問題,有人打招呼,往往化險為夷。
專家指出,張新案暴露出現有的保障房建設領域中,行政審批等政府權力的制約、監督還存在很大的漏洞,在加大監察懲處力度的同時,需要進一步從制度上健全、完善權力監管、制衡機制。
目前,我國正面臨城鎮化浪潮和大批量的棚戶區改造工程,其中蘊含巨量的資金投入,存在大量尋租空間。以此案為鑒,需謹防從“跑錢”“跑項目”到具體操盤過程中的一系列“暗通款曲”“上下其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