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實施方式
1.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不超過2萬元的,各採購單位可自行查詢並選擇定點供應商進行採購。
2.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在2萬元(不含)至50萬元(不含)的,發起電子反拍採購,也可以通過在線隨機抽選供應商報價。
審核
電子驗收單是由成交供應商在中央政府採購網填報、記錄採購內容的電子單據,是採購單位執行了車輛定點租賃合同簽署及後續費用支付的憑證之一,採購中心審核後方可使用。
簽約
各單位應在電子驗收單審核通過後及時與供應商簽署合同。
結算
各採購單位應按雙方協商確定的結算方式及時向定點供應商支付款項,並在報銷時將定點供應商開具的發票和電子驗收單作為原始憑證一同入賬。如未附電子驗收單,財務部門原則上不得予以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