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證人證言證實,“維吾爾在線”網站自創建以來,人員的任用、職責分工等都是由伊力哈木·土赫提一人控制,重要敏感文章均由其本人修改、審核,並專門指使通訊員按照其要求收集信息撰寫、發布文章。
伊力哈木·土赫提當庭辯解稱:成立“維吾爾在線”是為了消除各民族間誤解,促進交流。“維吾爾在線”沒有一篇文章主張分裂。
公訴人出具了公安機關從“維吾爾在線”網站勘驗提取涉案的100餘篇具有分裂國家內容的文章。
犯罪集團成員、證人阿某的證言:“一些漢族網民攻擊少數民族、維吾爾族的言論、評論,伊力哈木會刻意保留,我記得有好多次我删掉漢族網民罵維吾爾族的評論,第二天又會出現。伊力哈木想通過網站培養一些學生,讓他們更激進,對政府的不滿暴漲。”
犯罪集團成員、證人肖某的證言:“我們編輯的官方網站文章加了‘維吾爾在線’的觀點,比如2013年5月天山網新聞《烏魯木齊召開反分裂鬥爭報告會》,我聽從伊力哈木的意見改成《烏魯木齊召開洗腦報告會》,發布到了‘維吾爾在線’上。”
公訴人指控,2009年以來,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及其犯罪集團成員與境外有關機構和個人相勾連,遙相呼應,大肆攻擊我黨和政府,圖謀使新疆問題國際化,以實現分裂國家的目的。
公訴人出具的證據顯示,為逃避監管,伊力哈木·土赫提指使羅某將“維吾爾在線”網站服務器由中國境內遷往境外,由某境外媒體記者米某負責“維吾爾在線”網站的維護;通過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等方式炒作涉疆問題;指使集團成員使用翻牆軟件訪問境外媒體網站,翻譯、轉載《胡須、面紗與維漢矛盾》等多篇文章在“維吾爾在線”網站發表;同時某境外媒體從“維吾爾在線”網站轉載、引用多篇炒作涉疆問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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