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昨日下午,中紀委官網發布了中央網信辦副局級幹部高劍雲(原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五局副局長)的查處結果。在查處通報中,首次出現了“對抗組織調查”表述。
涉嫌索要收受巨額賄賂
據新京報報道,近期,中央直屬機關紀工委對高劍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高劍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額賄賂,長期包養情婦並育有一子,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高劍雲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央直屬機關工委決定給予高劍雲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有關線索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給予高劍雲開除公職處分。
中紀委兩日兩破通報“慣例”
新京報記者梳理十八大以來中紀委以及各級紀委發布的官員查處通報,發現高劍雲案系官方首次採用“對抗組織調查”表述。此前各級官員的查處通報,從未出現上述字樣。
前日,中紀委官網發布齊齊哈爾市委原書記楊信被調查的消息時,首次出現了“在中央巡視組指導下”的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