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普選制度建設,必須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進行,這是唯一途徑。香港民主政治發展,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一環,建基於基本法,離開基本法談未來特首普選問題,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切實際。在回歸二十年後的2017年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正是基本法描繪的循序漸進發展香港民主政治的藍圖,當然,這也不是終點,會隨著“一國兩制”實踐不斷深化而愈發完善。
特首普選事關香港民眾切身利益,不能因為少數政黨和人士的不認同,因為某些外國勢力指指點點而受到破壞。把罷課學生做炮灰,利用學聯和學民思潮這些學生組織提出種種政治訴求,企圖通過街頭政治來達到在法律框架下不可能實現的政治主張,一些政黨和人士可以張狂一時、得意一陣,但這並非是香港這樣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所能夠接受的,中央和特區政府也絕對不會容忍。
街頭政治不是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合適途徑,要實現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制度,就必須回歸理性,回歸法制,採取協商方式,求同存異,最終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佔中”曠日持久,已經將香港推到危險邊緣,參與者如果真的還有對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責任心和承擔的話,就應該身體力行,早日結束街頭亂象,恢復社會秩序,為普選制度建設提供一個必要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