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改進“非轉基因”標示制度
專家表示,當前市面上多數糧油企業曾涉轉基因誘導性廣告
國家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中國農科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原所長黃大昉表示,目前存在用“非轉基因”作為賣點進行炒作和虛假宣傳的產品,主要集中在糧油廣告上。
黃大昉稱,有一些產品,比如花生油,本身和轉基因作物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全球都沒有轉基因花生,這種情況下還依然打著“非轉基因”的廣告,就形成了不正當競爭,“這樣的廣告應取締。”
常年關注涉轉基因廣告不正當競爭的京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少華表示,央視此舉針對兩類廣告,一類是和轉基因作物沒有任何關係的產品如花生油、葵花籽油等,此類產品廣告中使用“非轉基因”一詞就會對其他企業造成不正當競爭。
王少華介紹,另一類則是原料中有轉基因,也存在非轉基因作物的產品,這種情況下使用了“更健康、更安全”等誤導性詞語,也形成了虛假宣傳。
王少華稱,據其觀察,目前市場上大多品牌的糧油企業,都曾或還在進行涉轉基因的誘導性廣告。而這些誘導性廣告違反了《廣告法》和《不正當競爭法》。
此外,黃大昉表示,國家目前對大豆等主要作物實施“零容忍”原則,即只有百分之百無轉基因成分才能標示為“非轉基因”。
黃大昉稱,目前國際上標示制度都存在很多爭議和討論,我國也應進一步改進標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