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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星島日報:“佔中”支持者雙重標準 混淆是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17 08:21:01


  中評社香港10月17日電/作為香港主要執法隊伍的警隊,由“佔中”啟動至今的二十天,承受前所未有的壓力。

  星島日報今天社論指出,警隊的壓力不僅來自社會撕裂和紛爭中維持秩序的難度,以及挑釁者愈來愈狠毒的咒罵與侮辱,最難受的,是“佔中”支持者對警隊執法採取雙重標準,將是非混淆,憑自己的好惡判定執法的對錯,令警員含冤受屈。這樣下去,警隊的士氣早晚會崩潰,法治亦隨之動搖,後果將比想像中更嚴重。

  自稱“公義” 便可凌駕法律

  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不會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犯法就是犯法,任何違反法律的人和團體,都要受到制裁,執法工作由警隊等部門負責,再交給法庭裁決。這是整個法治制度的基礎,不會因任何政治意念和個人理想而有例外。

  但“佔中”發起人和支持者--包括大學的法律學院教授和一批大律師,從一開始就違反了這個原則,將“爭取真普選”的訴求凌駕於法律之上,只因頭上戴耀目光環,所有違法行為都變得合理,神聖不可侵犯。何謂“公義”,不是根據法律,而是由搞運動的人自己定義,於是,學聯和學民思潮的學生們可以違法強闖霸佔政總廣場,繼而佔據金鐘幾條主要幹道,再擴大至旺角、銅鑼灣和尖沙嘴。

  堵塞道路是百分百的違法行為,但因為他們舉起了“爭民主”的旗幟,喊“為公義”的口號,便可以視法律如無物,為所欲為。

  警員執法 被屈“無理鎮壓”

  對示威者的“非法佔領”,警隊為了維持法治,當然要執法。但當示威者驅而不散,堅守“陣地”,甚至衝擊警方防,警員不得不以胡椒噴霧之類的方法希望打通道路,恢復秩序,卻被指“鎮壓和平集會”。執法者維護法紀,竟遭扣上“不公義”的罪名,犯罪者反而正氣凜然。

  由於警隊為免激發更大衝突,暫時對“違法佔領”採取克制、容忍的態度,示威者卻變本加厲,架設更多更大的路障,並擴張“佔領區”,當區的居民受到極大滋擾,一些人忍不住欲移走障礙物,那時候,“佔中”組織者和泛民政黨便要求警隊嚴正執法,阻止居民的“違法行為”,更聲聲斥責警員執法不力。他們似乎忘記了,示威者強佔道路同樣是違法行為,為何警員執法清場竟又變成了“無理鎮壓”?

  這種荒謬的雙重標準,正在社會蔓延,好像前天示威者強衝龍和道,挖起渠蓋堵塞全條行車,還振振有詞說這樣做“天經地義”,當警員抵受惡罵和衝撞,用武力將他們驅離道路,卻又被泛民、佔中支持者和部分輿論猛烈攻擊。警員的委屈與憤怒,可想而知。

  香港法治正面對失效危機,為挽狂瀾於既倒,對執法的雙重標準必須撥亂反正,還警隊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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