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國家治理能力必須提升——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依憲治國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保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說,“要把憲法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與保障,強調法治思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強調憲法的教育與普及,形成社會共識與凝聚力;強調憲法確立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實現社會正義。”
建設法治政府夯實法治國家之基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國家是統領,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是“兩翼”。
“依法執政是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執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級政府的基本準則;法治國家是主體,法治政府是重點。”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指出。
對於法治國家來說,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是中心環節。
當前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簡政放權先行,制度建設跟進。我國將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法無授權不可為”;明確“負面清單”,“法無禁止皆可為”;出台“責任清單”,“法定職責必須為”。這將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讓政府當好市場秩序的“裁判員”和改革創新的“守護神”。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是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為推動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實,今年6月國務院在自查和實地督查基礎上創新工作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全國工商聯和部分研究咨詢機構,圍繞簡政放權、棚戶區改造等部分重點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展開評估,以便與自查和督查情況進行對表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