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澳大利亞警方近日和中國達成協議,協助中方引渡逃到澳大利亞的貪官,並協助查封他們的資產。消息一出,引來外界對“跨國追貪”的再次關注。24日,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向新華社證實了該消息。早在今年7月,公安部代號為“獵狐2014”,旨在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專項行動正式啟動。在犯罪分子潛逃目的地的主要國家中,澳大利亞第一個表態配合中方行動。具體來講,目前中國境外追逃有四大路徑:引渡、移民法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
引渡
引渡是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截至今年7月底,中國已經與38個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另外,我國還加入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含有具體引渡條款的多邊公約。中國於2002年從泰國將挪用公款7.1億元的廣東省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總經理陳滿雄和法定代表人陳秋圓(圖)引渡回國。
勸返
針對一些思鄉心切的外逃貪官,勸返往往會見效。如中國銀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圖),逃到加拿大後靠給人裝修房子為生。勸返行動組的人員與他接觸了近1年,經常一談就是兩三個小時。2012年8月,逃亡了7年多的高山終於對行動組成員表示,想回國與家人一起過生日。8月11日生日之前,高山回到了中國。
移民法遣返
移民法遣返是在無引渡合作關係情況下實現對逃犯的遣返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7月23日,廈門特大走私案主角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就屬於此類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