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發改委官員成“腐敗高危人群”?
徐進輝在答記者問中,重點介紹了“一批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受賄犯罪”的案件。
他介紹,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11案11人。“其中,發改委國家能源局5人、發改委價格司5人、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別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新能源司司長,核電司司長,電力司副司長,煤炭司副司長,價格司原司長、現任司長、副司長、副巡視員,價格司領導班子多數涉嫌職務犯罪。”
而且,他們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6人”。
為何發改委官員成為“腐敗高危人群”?徐進輝分析,原因有三:
一是所在部門權力過大、權力集中。被查處的這些人大多既是宏觀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體項目的審批者,可以直接決定和掌握許多企業的“利益得失”,想方設法求助於他們的人很多,容易誘發腐敗。
二是在管理和監督機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監管,審批權運轉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內外部監督機制。”
三是“收錢辦事”成為這些人的潛規則。“大家心照不宣,長期共同受賄,形成窩案串案。”
縣處級以上幹部“瀆職侵權”要案上升28.8%
今年1~9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8386件12109人,件數、人數同比分別上升2.8%和5.0%。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表示,“立案件數、人數雙上升”是今年以來瀆職侵權案件的第一個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