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調查在2012年才正式開展。
今日13時許,記者致電光山縣原財政局辦公室杜主任,“那時候縣政府特別重視新四軍借條一事”,他稱,2012年7月底,曾主持召開了一場聯席會議,由該縣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和銀行四個部門一同參加,張志良的侄子劉先生亦有旁聽。
杜主任回憶稱,當時的工作部署分為四步,即公安局鑒定借據真假,人民銀行鑒定幣種是銀元還是借糧券, 民政部門出具相關文件,最後由財政局根據1980財政部出台的公債政策進行兌現。“一個月後我就離開了,此調查也移交他人,我也不清楚後來的情況。”
就借條中的貨幣兌現問題,記者致電中國經濟史學會副秘書長兼中國現代經濟史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趙學軍,他介紹說,首先要鑒定借條中的現金是屬國民黨發行的法幣還是銀元,如果是銀元就按照國家財政部相關的文件和政策進行兌現。
據接近當初參與調查的人士透露,“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光山縣支行鑒定貨幣為銀元。”張志良家人表示2013年5月,曾在縣信訪局看見過該調查報告,“對方不讓翻看和拍照,只告訴我們很快會兌換。”但至今相關部門未有回應。
今日,記者致電光山縣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他表示“今天我們已經開始處理張志良的事情,這幾年各部門由於人員調動存在銜接問題,大概一星期內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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