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論:美國涉華決議為何自擺烏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05 00:32:30


 
  這個疑問在2014年9月8日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提交的第714號決議中似乎得到了解答。這份決議的主要內容和用意與參議院的412號決議如出一轍、遙相呼應,都是指責中國在東海和南海地區的行為和重申美國在此地區的立場。然而這份眾議院的決議草案中,在提及美國在亞太地區,包括東海和南海的行動時,文件所用的專業術語均為國際法上通用的“freedom of navigation”,“freedom of overflight”。在決議草案中完全沒有看到“行動自由權“(freedom of operation)的影子。由此看來,這個從未被賦予任何國際法意義的“freedom of operation”很可能是負責起草決議的美國參議院議員團隊的疏忽,或是出於對國際法的無知而將“行動自由權”(freedom of operation) 與“航行自由權” (freedom of navigation /overflight)混為一談而“創造”出的一個概念。

  美國國會這兩份決議看似出自權威和專業的外交事務委員會,但實際經不起嚴謹的推敲,犯了國際法上基礎性的錯誤。美國國會每年有好幾百部的法案和決議出台,國會議員卻整天忙於拉選票,與游說團體和利益團體溝通,相互拉幫結派,真正用於仔細研究和研讀專業領域知識的時間少之又少。近些年,這種趨勢越來越明顯,很多美國的有識之士稱之為國會里的“neo-know-nothing movement”,即“新無知主義運動”。即使是外交這樣重大的領域,很多決議都是在出現新情況之後匆匆起草決議、投票表決和通過,根本沒有調查研究的時間,再加上美國國會常年以來對中國帶有一副有色眼鏡,只要是譴責中國的法案、決議基本都會全票通過。這才使100位美國聯邦參議員,這個國家的最“精英”的人士,連一個國際法基本常識錯誤也看不出來,結果一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說的是同樣的事情,卻用的不同的“術語”,不僅擺了烏龍,更鬧出了笑話,難怪目前美國國會在美國民眾中的支持率僅有10%上下。

  “外交無小事”,既然美國國會已經通過了412號決議譴責中國,建議中國外交部發個照會就此向美國白宮提出質疑,要求其向我國解釋什麼是國際法上的“freedom of operation”原則和具體含義,以及美國將這個短語用在南海和東海問題上出於何種考慮。作為學者,我們也很想知道答案。

  (作者均為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研究員、博士)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