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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召開記者招待會,介紹針對圍堵政總的行動(中評社 鄧冠英攝) |
中評社香港12月2日電(記者 鄧冠英)香港警方在記者招待會上介紹11月30日晚針對圍堵政府總部的行動,澄清並未使用水炮驅散示威者,並重申警方尊重法庭命令,會全力配合執達主任以及原告執行禁制令。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就形容圍堵政總的行為令佔領行動的情況“急轉直下”,至於清場與否,他就表示,警方繼續採取果斷行動處理,但不便透露行動細節。
警方昨日就龍和道清場行動召開記者招待會。由於有示威者及其他人士質疑警方清場龍和道時使用過分武力,其中警方在驅散示威人群時噴灑淡水,被疑動用水炮。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就此澄清所採用的武力級別,表示警方僅根據現場情況以及相關武力使用守則,使用了最低級別且相稱的武力程度。他又特別指出並未動用水炮,只是噴灑淡水,對示威者無任何傷害,“就像下雨淋濕衣服一樣”。
許鎮德指出,學生團體呼籲示威者圍堵政府總部,但示威者之中混入滋事分子及激進人士,圍堵政總之後後又暴力衝擊警方並堵塞道路,他對“暴徒”的“有組織”“有計劃”的違法行為表示強烈譴責。
許鎮德還表示,警方早前已警告過,示威者中已滲入滋事分子,若召集示威者圍堵政總則會演變成高危的非法集結,但圍堵行動依然發生,示威者搬來附近工地的鐵馬、水馬以及磚塊等堵塞馬路,還挑釁警方,並向警員投擲雞蛋雜物,噴灑胡椒粉以及不明粉末,甚至噴滅火劑,“暴力行為背離當初不衝擊公職人員、不破壞公共設施、和平非暴力等原則”。許鎮德又斥示威者與和平原則“南轅北轍”。
至於高等法院批出相關路面的禁制令,許鎮德重申,警方尊重法庭命令,會全力配合執達主任及原告,並動用法律賦予警方的其他權力,維護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