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違法亂港的“佔中噩夢”終於結束。“佔中”爆發之後,警方雖然一直備受壓力,但忍辱負重,不辱使命,最後的清場“超順利”、“超成功”,展現了專業文明的素質,贏得了市民的認可和讚賞。必須指出的是,“佔中”對香港經濟民生帶來嚴重衝擊,更動搖法治根基。社會各界必須譴責鼓動學生參與“雨傘革命”的黑手。執法機構必須追究“佔中”組織者、策劃者的法律責任。“佔中”搞手一日不受到嚴懲,法治精神一日得不到彰顯,社會正義一日得不到伸張,“佔中”隨時可能捲土重來,香港將永無寧日。特區政府絕不能讓“佔中”組織者、煽動者逍遙法外,任由其繼續挑戰法治、禍害香港,否則,香港最重要的法治優勢喪失殆盡,難逃沉淪不起的厄運。
警隊專業文明素質獲市民認同
《文匯報》報道,“佔中”行動持續兩個多月,警方日以繼夜工作,肩負維護法治、保持秩序的責任,屢屢遭到示威者武力衝擊,被“佔中”支持者惡意攻擊,連家人親友亦受牽連。不過,即使在身心疲累的困難狀況下,警方依然盡忠職守,盡最大努力有效控制局面,成功防止香港淪為無政府狀態。“佔中”爆發以來,曾發生多次大規模示威抗爭,有時雙方對陣人數成千過萬,並無出現重大傷亡,足以證明警方的執法有理有節,運用武力恰如其分,實在難能可貴。香港警方執法的專業文明,全港市民看得清清楚楚,得到各界一致讚賞和認同。
“佔中”搞手不擔刑責難謝罪天下
“佔中”破壞法治,破壞社會安寧,影響經濟發展、市民安全和生計,禍害青年學生,使香港成為暴戾之都、動亂之都,後果非常嚴重。其中,組織、策劃、資助及煽動參加違法“佔領”行動的人,涉嫌違法性質最為嚴重。根據香港法律,這些人涉嫌觸犯多條嚴重的罪行,包括串謀、煽動、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犯罪、協助犯罪及企圖犯罪、藐視法庭等。另一方面,“佔中”導致香港各行各業和市民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據學者測算,“佔中”發生以來,保守估計造成的經濟損失3,500億元,相等於平均每名港人承受了5萬元的損失。事實上,“佔中”令許多商戶和市民蒙受經濟損失,受影響人士要向“佔中”搞手追討經濟損失,既是賠償市民的損失,也是要讓搞事的人付出代價。從違法、“佔中”行動造成的巨大災難來看,“佔中”行動的組織、策劃、資助及煽動者難辭其咎,不承擔刑責不足以謝罪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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