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5人懷疑貪污案,許仕仁首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裁定他罪名成立。
綜合香港電台消息,控罪指許仕仁2000至2003年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接受免租入住禮頓山,兩筆由新地附屬公司提供的無抵押貸款及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控罪說,許仕仁沒有向積金局申報。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5人懷疑貪污案,9人陪審團一致裁定,第二項控罪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許仕仁及郭炳江罪名成不成立。
許仕仁第三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罪名不成立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懷疑貪污案,陪審團以絕7比2裁定第4項提供虛假資料罪,許仕仁及郭炳聯罪名不成立。
這條控罪與第三項控罪有關,指許仕仁上任前收取郭炳聯的412.5萬元,兩人提出或使用會計文件,而他們明知該文件有虛假、誤導或欺騙,令該筆款項看似是許仕仁顧問期內卓越表現的花紅。
許仕仁第五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 罪名成立
許仕仁第六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 罪名成立
許仕仁第七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罪名成立
許仕仁第八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 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