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之“審訊”
審訊室控制溫濕度防“翻供”
由於嫌疑人多是司法人員,應對審訊的經驗豐富,而且很多人還會在法庭受審時“翻供”,稱自己遭受刑訊逼供、誘供等,因而反瀆局專屬的審訊室也有其特別的設計。
豐台反瀆局的每個審訊室大約有10平方米,嫌疑人所坐的特製座椅前3米處,是偵查員所用的桌椅。侯哥告訴記者,這裡和其他審訊室的區別在於,在嫌疑人座椅的斜後方,放著一個巨大的圓盤時鐘,“時鐘顯示訊問的時間,我們每次都需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問訊,以免嫌疑人在法庭受審時挑毛病”。
侯哥介紹說,審訊一般不超過12小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至24小時。對於一些特殊嫌疑人,他們常採用反復訊問的方式,多次交鋒慢慢擊潰嫌疑人的心理防線。今年4月,豐台檢察院反瀆局發現並偵辦一起國家公務人員瀆職案件時,由於該案中嫌疑人都具有較強的抗審與反偵查能力,6名偵查員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訊問嫌疑人和詢問證人共計40餘人120餘次,累計時間達一千多小時,案件才得以打開突破口。
因為每次訊問都會錄像,大時鐘除了顯示時間,還標有溫度和濕度的計量,這些都會被同時拍下記錄在錄像中,以保證每次訊問沒有採取故意調高降低溫度等類似行為的刑訊逼供,並可以在嫌疑人“翻供”時,及時拿出證據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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