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山西省紀委對省監察廳原副廳長謝克敏,陽泉市原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王民等6起紀檢監察幹部典型違紀違法案件進行了通報;四川省紀檢監察部門12月下旬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以來,全省共對紀檢監察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立案89件,查處76人;2014年12月初,甘肅省紀委繼向全省通報8起紀檢監察幹部違反紀律規定的典型問題後,又向全省紀檢監察系統下發關於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問題信訪情況分析通報,對紀檢監察幹部敲響警鐘。
“紀檢監察幹部一旦違紀違法,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形象。”江西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認為,一系列典型案件表明,紀檢監察幹部並非生活在真空區,並沒有天然的免疫力。
“不正之風具有隱蔽性、普遍性、頑固性等特點,容易形成反彈,因此必須不斷強化治理手段。”江西省黨風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廖曉明認為,必須通過嚴懲的方式,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和震懾力,才能讓歪風邪氣沒有生存空間。
有關專家認為,打鐵還需自身硬,只有在監督別人的同時更加注重自身的監督,才能不斷推動反腐敗工作。專家認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兩次調整改革,其中新設的內部監督機構,目的就在於嚴懲違紀的“自己人”,以防止反腐“燈下黑”的現象,目前來看,效果已經顯現。
(消息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