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2014年12月25日晚,兩名中學生在河南安陽市博地苑小區門口撿到錢包後交給正在執勤的保安,在這兩名學生、兩名保安和一名業主的共同見證下,清點的錢包內現金是3700元,然後如數交給110民警。可在4天之後的12月29日,當失主領到丟失的錢包時,裡面的現金只剩下1500元,2200元不翼而飛。
據南都網報道,然而,12月30日下午、也就是失主領回錢包的第二天,這2200元錢又奇跡般地被退還給失主。
為確認這一細節的真實性,記者撥通失主電話,但其本人並未接聽,他的愛人接通了電話,告訴記者確實收到了剩餘的2200元。
記者多次聯繫採訪失主,希望其能還原當時領錢包的具體經過和細節,後來到底是誰把2200元退還給了他,可是失主告訴記者他壓力太大,始終不願意接受採訪。
失主的一名朋友向記者透露了他們的顧慮:“他說壓力太大,自從發到朋友圈之後,一上午接了無數個電話,都是說這個錢的事情。說句不好聽的話,在他們周邊都是他們(警察)管轄著,人家給他施加壓力了。他說(當時)去領錢包時,他們說沒有這回事。後來托了人才把錢包領回來,然後一查,裡面的錢少了”。
記者:少了多少?
失主的朋友:2200元。
此事經電視台報道後,安陽市公安局紀委立即成立工作組對事件展開調查。經查,12月25日,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後,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鑒於在組織調查前,王某能認識錯誤並主動退還失主財物,依照相關法規,市公安局決定對責任人北關公安分局民警王某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市公安局將以此為契機,在全系統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