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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縱使政改有“法律空間”,社會亦需要共同營造“政治空間”。(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下稱《諮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展開為期兩個月的第二輪公眾諮詢。主管政改事務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就《諮詢文件》發表聲明時表示,次輪諮詢將會就四項議題諮詢公眾,透過本地立法的方式決定普選特首的具體細節,尋求“法律空間”的同時也要營造“政治空間”,以求在今年第二季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下稱政改方案),供議員審議並表決。
共59頁的諮詢文件以“2017,機不可失”為題,提出了四大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構成、如何提名及選出候選人、特首選舉投票安排及特首不獲任命等,亦作出了一些相關的建議。林鄭月娥表示,諮詢文件在前言部份先定下三個立場,其中強調,政制發展及次輪諮詢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政改的決定,而對於有人要求撤回人大常委會決定及重啟政改諮詢,是“無源之水、無根之木”,在憲制程序上亦不存在空間,假如普選被立法會議員否決,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須繼續沿用2012年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林鄭月娥強調,人大常委會決定提供了“法律空間”,讓香港市民在本地立法層面進一步探討普選特首的具體辦法,但縱使有“法律空間”,社會亦需要共同營造“政治空間”。林鄭提到,有議員採取消極及不合作的態度,呼籲各位議員三思,“不要把僅存的些微‘政治空間’在未進行第二輪諮詢就已經完全摧”,就提名及選舉程序提出具體方案,讓選舉更透明及具有競爭性。泛民議員在隨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將會杯葛次論諮詢,并否決任何基於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政改方案,要求重啟政改。
林鄭月娥在簡介諮詢文件時建議,備受矚目的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方法,可以考慮“一人三票”、“一人二至三票”、“一人最多三票”和“逐一表決”的四個選項。而得到過半數委員支持的前三名參選人成為正式候選人,如只有兩名參選人得到過半數支持,則不再提名第三名。但文件並沒有建議,如果沒有候選人得到過半數支持將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