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按揭”這樣的民生大事,如果我們的金管局在做決定之前,要考慮民意,要照顧年輕人向上流動的冀盼,又要安撫年輕人因買不到樓而對前途感到絕望的苦痛,然後來一番公眾諮詢,我們的金融體制還能夠有效運作嗎?
相對來說,香港機場管理局為興建第三條跑道,在公眾參與和公眾諮詢方面大費周章,以緊貼民意。這些工作是理應做的,而機管局在這方面也是幹得挺出色,透過緊貼民意,確保決策過程能充分顧及公眾對環保和經濟效益的憂慮。但最終是否上馬,是以專家團隊經過詳盡分析的結論為依歸,還是由民意主導?今天激情的環保民意是否能夠充分顧及七、八年之後機場飽和可能對香港造成的傷害?到時,飄忽的民意會反過來責難行政機構缺乏長遠規劃的眼界。
正是因為大多數人一時激情的民意不一定是最理性的長遠選擇,故此北美和歐洲民主國家的政治架構中,有憲法條文和高效的非民主組織,包括大學、智庫、政治獨立的執法部門等,對政府的權力和大多數民意的傾向,作出指導或約制,以防止選票主導而引致的民粹主義和短視的近利民意傾向。這樣才能確保自由,尤其是少數人的權益和自由。美國前總統喬治.布殊就是藉著九一一後急劇膨脹的民族主義和右翼鷹派勢力的抬頭,挾民意而侵略伊拉克,對國際慣例的踐踏猶甚於俄羅斯總統普京對付克里米亞。這是對民主制約失效的惡果。
越是民主的機構越是不能有效運作,越是不能贏得公眾支持。這現象不是香港獨有的,而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美國學者扎卡里亞在《自由的未來》一書中,對西式民主的不足有深入的分析。他觀察到,北美和歐洲在近代歷史與其他地區國家最大的不同,不是民主程度的差異,而是憲政自由主義。這些國家把依法執政放置在管治的核心地位。
大部分由普選產生的領導人深受民意壓力,難免要討好選民,導致施政困難。民主有利於施政能緊貼民情,但有損當權者施政的有效性。這也是美國不停輸出不受節制式民主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如果今天的中國奉行多黨競爭式的一人一票民主,最高興的會是美國,因為這樣的中國不可能超越美國。中國以現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模式,作出跨越式的進步,不斷進行制度優化,撲滅貪腐,強化法治觀念,進而實現依法執政,依憲執政,包括釋放異見人士劉曉波等,則定必能使國富民安,改善十三億人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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