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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親屬子女違規經商成官員落馬重要線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13 09:03:27


 
  監督問責強起來,遏制領導幹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現象

  2014年12月10日,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一案宣判。劉鐵男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價值3558萬餘元。在法庭最後陳述中,劉鐵男痛哭流涕:“每天我都在自責,因為我的過錯把孩子也毀了,讓他走上歧途,我對他的犯錯誤,養不教,父之過,對他的犯罪我應該負全部和根本的責任……”

  翻看十八大以來落馬官員被指控的罪名,其中有相當一部分都和為親屬子女非法經商謀利相關。任建明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監督的缺位。“制度是制定出來了,但關鍵問題是一旦違反了制度,由誰來負責監督?對於監督的缺位,由誰來問責?”他建議,要將對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情況納入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核實工作中去,一旦發現違反就要對幹部進行及時處理,千萬不能等到腐敗問題嚴重了、群眾反映十分強烈了才去查處,導致群眾對制度產生了懷疑,認為制度起不到應有的作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到的,制度的執行比制度的制定更加重要,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要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任建明說。

  李成言還建議,可以借鑒“裸官”的治理模式來遏制這一現象:“廣東在清理‘裸官’的過程中,就有一批幹部因為不願讓配偶子女回國,自動放棄提拔或離開公務員崗位,這叫曉以利弊、凡事不可兩全。對於那些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過程中存在利益衝突隱患的,有關部門在提拔、考察這名領導幹部的時候應當令其作出選擇:要麼親屬子女不再在利益衝突範圍內從事經商辦企業的活動,要麼這名幹部自動放棄提拔乃至離開公務員崗位。總之,要讓越來越多的人明白,‘近水樓台先得月’這種做法,以後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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