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9日電/周安安是湖南婁底婁星區的一名公務員,她的丈夫在一家企業工作。他們的養老保險是“一家兩軌”。丈夫以前一直調侃周安安:“雖然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不高,但就衝著養老金,你就安心當公務員吧。你們不用繳納保費,退休了拿的錢比我們還多。”
周安安家的情況並不少見,但“一家兩軌”的情況日前已被終結。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徹底終結了養老保險“雙軌制”。約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去年10月起就須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從公布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改革體現了與企業在職職工參保的一致性。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繳費基數的確定、計發標準等都基本相同。
養老保險並軌制度讓周安安這樣的基層公務員有一些擔憂。她目前是副科級,工資拿到手裡才2500元,如果再繳納養老保險,工資條上的支出又多了一項,“想一想還真是不情願”。
“不過,我暫時不考慮離職,先觀望下再說。我想,公務員工資不會一成不變。”周安安說。
養老金並軌改革是否會引發“公務員離職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回應,從改革發展的總趨勢來看,改革以後,公務員的待遇水平不會下降。
金維剛稱,改革以後,會設定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於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的、改革後才退休的這部分人,會給他們過渡性的養老金,根據他們繳費時間的長短,對比新老辦法的待遇差,然後通過必要的一些方式彌補待遇差,“基本上可以確保待遇不下降”。
談及改革以後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下海的影響,金維剛表示,這次改革有利於人員流動。根據方案,如果從機關事業單位離開到企業去,養老保險關係可以隨之轉移,而且還可以從統籌金裡面,按他本人繳費工資的12%來相應地轉移一部分統籌基金,可以確保這些人員在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後,養老權益繼續得到有效保障。
周安安說,按照通報的口徑,此次養老金並軌重在轉機制,並非降待遇。然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多年未漲工資,繳費意味著收入減少。因此,作為基層公務員,她建議,決策層或應考慮適當調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彌補其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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