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顯示,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審議決定,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民警王遠平、郭某亮、魯某利、劉某良、溫某中、陳某章、吳某雄、曲某順、王某英、陳某翔、鍾某堅、李某傑、王某等14人停止執行職務。
文件還顯示,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為正處級幹部,同時為三級警督。而他之所以被立案調查,疑似原因為“涉嫌妨礙調查違規違紀行為”。
“14人多是分局副局長以上實職領導,沒有普通幹警。”一名接近深圳警方的知情人士介紹。
新京報記者核實發現,內部文件中提到的14人,除一人剛退休外,大多擔任領導職務。比如:曲某順,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王某,深圳市警察基金會主任;魯某利,寶安分局副局長;劉某良,福田分局紀委書記;李某傑,福田分局副局長;陳某翔,機場分局書記、局長;溫某中,交警局車管處副處長。
(27日)下午3時49分,新京報記者就名單一事致電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新聞發言人任繼光,對方回短信稱“正在開民主生活會”,但未回應記者採訪問題。此後,對方手機關機。
(27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多次致電深圳市公安局多名負責人,手機均無人接聽,短信均未回復。
(27日)晚7時,新京報記者致電曲某順,表明記者身份後,對方稱“打錯了”,後掛斷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