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極不容忍貪污
對於廉潔度的得分下跌,香港政府發言人及廉政公署發言人昨日均回應指出,有關評分主要是參考被訪者對貪污的觀感而非香港的實際廉貪現象。本港近期若干宗廉署調查案件,包括一名前任高官及多名上市公司高層被起訴及定罪,在傳媒廣泛報道下,或會影響受訪者的觀感。廉署發言人強調,有關案件只屬個別案例,不但不能反映香港的實際廉潔度有所轉差,反而凸顯香港反貪制度有效及重要,以及廉署嚴厲執法,不論涉案者背景、身份和地位,亦會不懼不偏,堅定不移打擊貪污。
廉署發言人指出,根據獨立機構進行的2014年廉署周年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5%受訪者表示曾在過去12個月遇過貪污情況,反映香港社會的廉潔程度高,貪污極不普遍。調查又以0至10分的評分方法衡量,0代表“完全不可以容忍貪污”,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貪污”,結果顯示受訪者的平均評分是1.0分,反映公眾仍然對貪污極不容忍。同時,超過76%的受訪者表示如果遇上貪污,願意作出舉報。
廉署發言人又說,若以案件宗數來計算,廉署案件的定罪率在2014年高達87%,而法庭亦對有關罪行作出重罰,從而發揮阻嚇作用,並向社會發出決不容忍貪污的清晰訊息。
該發言人補充,儘管香港在美國傳統基金會有關指數中的廉潔程度排名輕微下跌,但香港繼續擁有清廉的社會,包括廉潔公務員隊伍及公平的營商環境,並會繼續向國際社會介紹香港的實際廉潔情況,並致力維護社會廉潔,透過調查、預防和教育的全面策略打擊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