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灰色地帶”遇上金錢利益,自然會逐步蔓延成“鏈條式腐敗”。為什麼一個身無分文的人,一旦能夠進入到國企的“權力灰色地帶”,或能夠攀附進入“權力灰色地帶”的實權者,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搖身一變,成為地位顯赫的富豪,就是通過這條“腐敗鏈”迅速發家,是用企業利益和員工利益喂肥的。巡視組通報的一系列腐敗問題,沒有一個不是通過“灰色地帶”產生的,也沒有一個不存在著“腐敗鏈”。“獨行大盜”,在國企已經很難找到。
總之,要解決“鏈條式腐敗”的問題,就必須清除已經深深植根於企業的各種“灰色地帶”。而要清除“灰色地帶”,一方面,要加快制度建設步伐,完善對國企管理權力的約束和監督,例如在英國,立法機構有權決定國有企業的設立、撤銷以及內部管理體制的變革,國有企業每年要向立法機構交年度報告的賬目,立法機構聽取企業的年度報告,監督和審核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另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國有資本在該退出的領域全面退出,不能退出的,必須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增強對企業的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