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特別是央企,絕大多數都分布在事關國家經濟安全、國計民生的領域,如果長期帶病運行,不採取任何治療措施,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頭痛醫腳,是非常危險的,也是不能容忍的。對國企進行專項巡視,既是幫企業刮骨療傷,讓企業能夠健康運行,也是為改革掃清障礙,讓改革能夠乘風破浪。因為,按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必須通過深化改革,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真正納入到法制運行軌道。如果不把這些毒瘤割除、不把毒素清洗乾淨,就很難把國企改革向縱深推進,此前專項巡視所發現的“通病”就會一直依附於國企身上,成為國民經濟的最大隱患、最大風險。
同時應當看到,專項巡視也是為其他檢查、監督、審計等提供示範作用。因為,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各種檢查、監督、審計等,更多的都已經流於形式,很難產生震懾作用。相反,還成了企業違法亂紀和貪污腐敗的“遮羞布”。不然,不會出現年年查、年年改、年年犯、年年重的現象。
(來源:中國網;作者:譚浩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