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6日電/昨天,公安部發布消息,《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由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據了解,改革包含7大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涉及國家安全、隊伍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制度改革、規範權力運行等多個方面。方案明確提出,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習近平主持會議審議公安改革方案
據京華時報報道,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介紹,自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就深入推進公安改革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公安部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和徵求意見,研究起草了《意見》和方案。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主持召開會議,研究審議公安改革《意見》和方案,明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
黃明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等變化,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都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包括思想理念的滯後,能力素質上的差距,體制機制的制約,警務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這些難題,必須改革創新”。
改革涉七大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
屏蔽此推廣內容 此前,公安機關針對110警務指揮、戶籍、交通、出入境等方面也進行過不少改革,與以往相比,此次改革體現了全面、綜合配套、觸及根本3個特點。包括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幾乎涵蓋了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層面和領域,涉及管理體制、警務運行機制等。黃明表示,此次改革會對一些多年積累下來、制約公安發展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破題,改革的不只是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警務保障,還涉及到各級公安機關和民警的責任、權利、義務的規範和調整。
黃明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關鍵是要緊緊抓住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突出問題,緊緊抓住影響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戰鬥力的關鍵環節,把改革的指向聚焦到著力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聚焦到著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上,聚焦到著力建設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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