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用法治應對官員的“麻木症”
1.官員“麻木症”的三種表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強調“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一提法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針對性。
少數官員身上的“麻木症”主要表現為三類。首先是政治麻木症。現實生活中,少數官員喪失信仰,缺乏信念,眼裡有權、心中無黨,不信組織、只信“圈子”,小事算計、大事迷糊,口無遮攔、亂評妄議,陽奉陰違、不聽指揮,甚至吃黨之飯、砸黨之鍋。
其次是腐敗麻木症。有的官員對法紀缺少敬畏,坐享幹部待遇、卻不思為國幹事,手執人民賦權、卻謀取私人利益,反腐利劍高懸、貪心仍不收斂,屢有貪官落馬、仍不吸取教訓,明知伸手被捉、還敢以身試法。
最後是作風麻木症。少數官員對百姓缺少敬重,“騎在馬上我就‘高’、體察民情‘腳板小’,民生不往心上記、群眾再急我不急,吃喝由明往暗轉、不吃公款吃老板,過去群眾不好見、現在好見事難辦,上頭忙得團團轉、我在下面慢慢幹,管它發展不發展、保住自己‘鐵飯碗’”,這段刻畫充分反映了一些作風麻木的官員心態。
類似的麻木症,染病者不在少數,讓群眾深惡痛絕。譬如上海最近發生的“12 31”踩踏事件,釀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的慘劇。事後媒體披露,當晚黃埔區部分領導就在事發地附近公款豪餐。上頭糾治“四風”緊鑼密鼓,下頭大吃大喝我行我素,官員的禁令意識哪裡去了?一邊是比肩擁擠的人群,一邊是推杯換盞的暢飲,官員的責任意識又到哪裡去了?這些再也拉不直的“問號”、難治愈的“麻木症”,留給人們太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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