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規矩是完成黨肩負重大責任的重要保證。我們黨是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對國家的前途命運,對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負有責無旁貸的神聖責任。如果黨的規矩亂了、紀律鬆了,8600多萬名黨員就會成為一盤散沙,我們黨就無法形成強大的感召力、組織力、凝聚力、戰鬥力,就難以集中和動員13億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黨的執政使命、奮鬥目標就會落空。
旗幟鮮明地反對破壞黨的規矩的現象。從近年來查處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看,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非常嚴重,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這種現象帶有一定普遍性,成為“流行病”、“傳染病”,突出表現為:一是搞小圈子,拉幫結派。有的領導幹部為了謀取權力和鞏固自身地位,搞結黨營私、團團夥夥。有的以地域、同學、戰友或出身、經歷劃界,立山頭、搞宗派,把正常的同志關係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關係。一些黨員幹部整天琢磨拉關係、找門路,加入形形色色的“小圈子”,相互盤根錯節、結成勢力、左右決策、尾大不掉。二是搞本位主義,陽奉陰違。一些地方和單位在落實政策、執行決策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這些行為,往往穿上考慮地方實際、鑒於特殊情況、有利地方發展等“合法外衣”,具有很強的蒙蔽性,表面是工作問題,實質是紀律問題,是不聽號令、政令不暢,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三是搞自由主義,亂發議論。有的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負責任地隨意發表不一致的言論。有的熱衷於編段子、發段子、講段子,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的形象。有的無密可保,常委會還在研究的事不脛而走,黨內還未傳達的事黨外已經傳開。四是搞虛無主義,信仰喪失。大多數被查處黨員幹部的“懺悔錄”中都有一條,就是理想信念迷失,精神家園失守。
黨的規矩不張,總根子在於管黨不嚴、治黨不力。一些黨組織對從嚴管黨治黨存在片面認識,認為只要幹部沒有腐敗問題,其他問題就都不要緊,沒有必要追究,也不願意追究;有的幹部也認為,自己沒有腐敗問題就行了,其他問題都不當回事。現在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許多不正常現象,並不是黨內沒有紀律要求,沒有規矩約束,而是一些黨組織對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重視、不較真,導致這些制度規定沒有被嚴格執行。黨的規矩成了不帶電的“高壓線”,嚴肅性、約束力被“弱化”;黨規黨紀沒有得到認真遵守,黨的規矩的執行力被“虛化”;一些違反黨的規矩的行為沒有得到及時處理,執紀問責剛性不足、彈性有餘,黨的規矩的懲戒力被“軟化”。解決這些問題,要求各級黨組織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
把黨的規矩立起來、嚴起來。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守紀律、講規矩不是一句空話,必須具體體現到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全方位和黨員幹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切實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
一要堅持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立規矩。遵守規矩本質上是要堅持黨性原則、對黨忠誠。要嚴格遵循黨章,遵循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循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特別是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做到“五個必須”: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必須遵循組織程序,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擅權幹政、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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