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說:“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實施,意味著房地產稅徵收腳步日益臨近,對於商品房投機者將是很大打擊,會逼迫部分空置房進入市場,可望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空置率。”
當然,房地產稅徵收的技術條件不僅包括詳細了解每個人究竟擁有多少房產,還包括房地產的評估技術等。更為複雜的是稅制設計,究竟什麼算是居民基本住房訴求,按套徵收還是按平方米徵收更合理?……種種問題牽一發動全身,需要全面考量。
眾所周知,立法是目前房地產稅改革的路徑。這項改革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扎實推進。這是說,房地產稅徵收將主要取決於立法進程,取決於取得改革共識、減少阻力、協調關係的進程。不會一蹴而就,但會在預期軌道上前行。
一些專家也認為,技術條件並非房地產稅徵收不可逾越的障礙,更重要的是讓這一稅種的徵收有理有據。與我國增值稅、營業稅等絕大部分含在價格中的間接稅相比,有明顯直接稅性質的房地產稅如何“直接”從百姓口袋中拿錢,恐怕還與稅收法定、預算透明等大主題改革緊密相連。
產權話題難止,“小產權房”怎麼辦?商品房70年後怎麼辦?
針對不少城市居民(當然也有城郊農村居民)較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不動產登記是按物權法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行動,不可能登記不合法的東西。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世界上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更不可能通過合法登記‘漂白’。”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等上位法的明確要求。這是一項法定行動。有關‘小產權房’問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討論不動產登記,只能在法律軌道上進行。”王廣華說。
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強調,必須嚴格規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隨著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全面啟用,另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房產、地產統一登記突顯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問題。“土地是不動產的核心。我國經濟發展很多問題,核心就是土地。”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重光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物權法的要求。而物權法還有許多要求有待落實。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會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過程中顯化。“隨著不動產登記推進,登記這一技術問題背後的產權問題會更明晰,依法改革任務也會更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