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商場如戰場,時機寶貴;而另一方面,卻是審批繁瑣,效率低下。在企業跑公章的漫長過程中,政府部門沒有任何損失,企業損失的卻是真金白銀和發展機遇。為什麼一些政府部門如此熱衷於對企業的自主經營管東管西?而這些繁瑣的行政審批手續背後又藏著怎樣的秘密呢?
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日前已經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魏鵬遠,國家能源局煤炭司正處級副司長,主要負責煤礦基建的審批和項目改造核准工作,2014年5月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時,其家中發現了2億多元的現金,執法人員調去16台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台。魏鵬遠這起小官巨貪案件,讓世人驚愕無比。有人計算,魏鵬遠在國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時間里,平均每天掙10萬元。由此可見,這些驚人的巨款與官員手中的審批權有直接關係。然而許多行政審批並非來自於法律的授權,而是部門自己給自己封的管理權力。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秘書一處處長黃勇:國家能源局提出一個新項目行政許可的條件,應該是提出了二、三十項。現在我們投資司(按照法律)清理完以後,要求前置條件保留的是兩項半。
記者:也就是當時這二十多項是既不合法也不合規的?
黃勇:都是根據慣例來的。
正是看到了審批背後的利益秘密,一個影響更深遠的改革在北京月壇南街38號院的國家發改委全面推行。國家發改委擬成立公開透明的政務服務大廳,要求全委15個司局都要進入這個平台辦理審批事項。
國家發改委擬成立公開透明的政務服務大廳 把審批權放進政務大廳有效制約政府有關部門辦事效率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秘書一處處長黃勇:第一次這個調研溝通會上就一家說“我們進來”,就一家。
把審批權放進政務大廳,就意味必須要按規定時間辦理,就意味著再也不能吃拿卡要。縱觀全國2014年國務院各部門取消和下放了247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175項涉及投資創新創業、企業生產經營、促進就業等“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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