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是否認可對你的處理結果?
於艶茹:我是國內第一個因為畢業後發表文章涉嫌抄襲而被撤銷博士學位的學生。我認為北大對我處理得過重,絕對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北大給處理決定上寫這篇文章是“在校期間發表的”,事實上,文章是在我畢業離校後的2013年7月23日發表的,我博士學位證書上的落款時間是2013年7月5日。北大曾對媒體稱,這篇文章屬於“文責自負”。北大並沒有因這篇文章撤銷我博士學位的處理權限。
另外,我曾兩次向《國際新聞界》發郵件,通知他們如果在2013年下半年發表我的文章,需要將我的署名單位從北京大學歷史系改成未來的工作單位。但最後沒有更改,也沒通知我。如果更改了,北大根本不會被捲入這場輿論風波。
關於影響
“無家無業 現在學位也沒了”
法制晚報:這件事對你的生活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於艶茹:今年我就36歲了,還沒有結婚,沒有正式工作,可以說是無家無業。
異常緊張的學習生活導致我根本沒有時間去解決個人問題,錯過了戀愛、結婚、生子的最佳時機。
除了這個博士學位之外,我一無所有,現在連這個學位都被殘酷地剝奪了,讓我怎麼活下去?這場災難對我的身心健康、個人名譽、學術前途甚至未來生計都產生了嚴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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