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革”那段特殊時期,政協大會發言制度中斷。直到1983年,鄧穎超倡導恢復了這一民主形式,當年有9位委員在會上口頭髮言。之後,口頭髮言人數逐年增多,申請人數也是“水漲船高”。
1998年,口頭髮言的機會有30多個,申請人數達到了460多人。
2006年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收到的發言稿878份,近十年來數量最多。2012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發言者最多,三場全體會議48名委員登上“最高講壇”。2013年兩場全體會議安排了32位委員口頭髮言,但收到的發言稿有629份。
2014年收到的發言稿有303件,48位委員登台口頭髮言。
哪些委員可以口頭髮言
報名的很多,能夠口頭髮言的很少,如何讓發言權分配得更合理,哪些委員才可以口頭髮言呢?
1999年的全國政協九屆二次會議,政協副主席陳俊生提出三項要求:第一,政協的大會發言是重要的民主形式,不僅要保留,而且要加強,以保證高質量、高水平;第二,選擇大會口頭髮言材料,要考慮平衡各方面的關係,更要講究水平的高低;第三,大會發言要提早做準備,以調查研究為基礎,力求言之有物。
當年,全國政協專門制定了《大會口頭髮言入選辦法》,發言權分配原則由此確定:“質量第一、統籌兼顧、黨派優先”。
後經數次修訂,發言權分配原則始終未變。
根據該原則,每年政協全會期間,8個民主黨派和工商聯都要有一位代表發言,然後再兼顧界別等因素;“自願報名,不指定、不照顧,同等情況下優先安排未發言的委員”。
在2009年,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九次秘書長會議通過了《大會發言工作規則》,並於2014年7月完成了修訂。
其中對大會口頭髮言給出了具體的要求:(一)每次全體會議期間,安排各民主黨派中央、無黨派人士、全國工商聯作一次大會口頭髮言;(二) 根據各團體、界別和全國政協專門委員會提出的發言材料的內容和會議的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安排其作大會口頭髮言;(三)黨派、團體和全國政協專門委員會申請作大會發言時,應同時提出大會發言宣讀人。
口頭髮言需要“過三關”
在全國政協的網站上,有專門的“大會發言提交”入口,新文化記者點擊進入發現,這個入口需要輸入委員的姓名、委員證號和密碼等進行驗證。
據提交過大會發言的一些委員介紹,按照要求輸入之後,會進入委員辦公平台,然後可以創建發言提交頁面,編輯、提交之後,會顯示提交成功的字樣。
據全國政協發言組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大會發言組在接到大會發言稿後,首先確定閱稿責任人,提出閱稿意見,說明推薦理由,必要時,還要徵求相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然後由大會發言組組長會議初步確定發言人選,報會議秘書處或秘書長辦公會議審議。最後會議秘書處或秘書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發言的單位和個人。
“就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三級閱稿基礎上,由會議秘書處或秘書長辦公會議集體決定。”該工作人員對新文化記者說。
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委員個人的大會口頭髮言,採取自願報名、質量第一,不指定,不照顧,在同等情況下,優先安排未作過大會口頭髮言的委員等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