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林艷 黃博寧)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副局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黃玉治,新聞發言人黃毅就強化依法治安、加快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北京電視台記者:我想請問楊局長,去年底實施的新安全生產法第73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具體的辦法由安監部門和財政部門會同制定。”三個多月過去了,請問目前獎勵的辦法是否已經制定完成了?獎勵的情況怎麼樣?謝謝。
楊棟梁表示,借此機會,我把安全生產法的情況多說幾句。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安全生產法修正案,12月1日開始實施。這次安全生產法的修改可以說很成功,得到了全社會的贊成。這次通過是全票通過,沒有反對票。這次安全生產法的修改主要是突出了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這次把安全生產的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很明確,寫入了安全生產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也寫到了安全生產法,所以擺位有了很大的提升。二是企業的主體責任更加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實際上安全生產,出事故、不出事故關鍵的就是企業,最直接的就是企業,因此法律上規定企業必須承擔起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這次有18項內容明確了企業負什麼責。三是對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的監管進一步強化。基層監管安全生產的責任也是很清晰了。四是對隱患排查,過去只有出事故才做追究,這次新安全生產法已經規定了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也要追責,非常明確。五是提高了對事故查處懲罰的標準。老的安全生產法對企業的最高罰款到500萬,新的安全生產法提到了2000萬。而且這次增加了一個內容,對發生事故企業的領導人有了處罰的條款,從上一年工資收入的40%、60%、80%,如果對事故瞞報、處理不力,可以罰款100%,不給留生活費。不僅如此,還要追究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而且終身不能進入本行業再擔任負責人。所以,這五個特點很清晰。
他表示,如何落實安全生產法?剛才記者朋友提出了一些具體的問題,一是要大力宣傳,安監總局給每一個企業負責人寫了一封公開信,這是黃毅同志親手寫的,很有水平,發給兩千萬個企業,我們組織了若干個宣講團,還辦了若干個培訓班,要把安全生產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要梳理現有的法律法規,與安全生產法不相適應的法規要及時調整。我們清理了63部,現在還在進一步地清理。三是抓緊制定安全生產法的實施條例,包括記者提到的獎勵,需要在這裡體現。四是搞了一個依法治安的意見。我們想申報國務院,以辦公廳的名義下發,這個文件稿已經制定出來了,包括方方面面,很快就會批准下發,對如何落實安全生產法很明確、很具體。五是從嚴執法。實際上我們年底、年初就已經啟動了,發現違法行為一定要從嚴執行。年初,我們在暗訪、暗查中發現兩條輸油管線存在重大隱患,但是短期內不能整改,幾百公里長,而且這個管線的隱患很多,占壓、腐蝕,無法整改,整改不了對不起,安監總局作出決定,對兩條管線要停輸,做出停輸的決定,這也是歷史上沒有過的,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