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0日電/張某某是合肥市包河區宣城路附近一家美術培訓學校的老師。去年9月,他兩次強姦了一名女生。案發後,張某某下跪求饒,但並不能為他減輕罪罰。
張某某今年35歲,是一家培訓機構的美術老師。去年9月1日晚上9點多,張某某以幫助計算書本費賬目為由,將女生李某某留在畫苑宿舍。次日凌晨,張某某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當月5日1時許,張某某酒後來到李某某寢室,不顧李的反抗,再次實施了強姦。
幾天後,張某某的獸行敗露。校長將張某某喊到辦公室,痛罵了一頓。當著校長的面,張某某給李某某下跪求饒,“你放過我吧!”李某某沒有心軟,去年9月19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報案。
日前,包河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來源:《安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