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今晨啟程赴京,將拜會最高法、港澳辦、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等部門,團長、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稱,將提議中央研究草擬全國性的《反港獨法》,必要時中央可要求下任特首任內必須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據南華早報中文網報道,馬恩國稱,提議以全國性法律形式建立《反港獨法》,通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或在緊急狀況下實施。
他認為,部分港人的港獨意識是回歸以來最強烈,甚至有人提出,香港要完全自治,但目前基本法23條仍未立法,因此有需要填補真空,他們提出的《反港獨法》是針對港獨意識,與基本法23條不同,沒有包含“顛覆國家”的條文。
馬恩國稱,《反港獨法》是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的初步研究,他撰寫的《反港獨法》初稿經已完成起草,屆時會與領導交流,建議有必要時,中央指令下屆特首,在任內必須就基本法23條立法。
3月22日,馬恩國出席親建制團體“愛港之聲”新春聯會期間就曾透露,基金會已經準備好《反港獨法》構思,本月初將上京提議。
馬恩國當時表示,上京是為了“反港獨法如何在港立法”,“如何引入我們的反港獨法,可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他明言有困難,因為“(基本法)18條三寫得很清楚,所以針插不進,基本上是香港自行立法”。
不過他也提到,“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8條八,可以向特區政府發出行政指令”,“無論到時誰做(特首),都要做(23條立法),讓人有心理準備”。
基本法第23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罪、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2002到2003年,董建華任香港特首期間,該條文的香港本地立法引起各界反彈,導致50萬人參加七一回歸日大遊行以反對立法,法案表決前夕,不少工商界立法會議員改變立場,港府法案在立法會通過無望,最終終止立法程序。
《大公報》消息指,該訪京團全團一行38人,由馬恩國擔任團長,成員還包括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全國政協委員簡鬆年、律師錢志庸等。
馬恩國強調,此行主要是交流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推行的依法治國方案及基本法的問題。
按照行程,訪京團今天將拜會中國法學會,明天上午拜會最高法,下午拜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領導,包括主任李飛和副主任張榮順。
4月3日上午,訪京團將拜會港澳辦副主任馮巍,下午拜會全國僑聯。4月4日下午訪京團回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