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少坤:天心公安分局政治處的李處長提出讓廣州警方來接我。我也想到,很多律師朋友、熱心網友、媒體在拘留所大門外等著我。有很多人關心我,但我擔心我現身會引起混亂,給當地帶來不安定。雖然我很委屈,但是我不想通過擾亂社會秩序的方式去表達、伸張。這次來接我的人中,有兩個警察也算是朋友了,他們平時辦事很人性化,我很相信他們。
新京報:離開拘留所你最想說什麼?
區少坤:我想告訴大家,區伯不是一個好色的人,真的好委屈,曾經不止一次有朋友提出給我安排女孩子,我都嚴詞拒絕了。就是這一次真的毀了,但是,請你們相信,這不是真的區伯。
新京報:警方認定你是嫖娼。
區少坤:我沒有嫖娼,在派出所、拘留所我始終沒有承認過。現在不承認,以後也不會,我會對公安的這一處罰提起行政訴訟。
新京報:為什麼不承認嫖娼?
區少坤:從法律角度,賣淫、嫖娼,要有金錢買賣關係。我沒有講價錢,也沒有給錢。我的事從道德上說不過去,但我沒有進行任何金錢交易。
新京報:你如何解釋和被指控賣淫的女士間發生的事情?
區少坤:我是一步一步被推下去的。我是一個正常的、普通的男人,和其他男人一樣的男人,是有七情六欲的男人。赤裸身體抱著你,你一點衝動都沒有,一點也不動心,那不是一個正常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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