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要出台行政法規,政策的總體精神應該是扶持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在各行業的普及應用,或至少保障線上、線下經濟相同的政策監管條件,不單獨強化對線上經濟形態的監管。
第三,簡政放權、扶持小微企業成長。
電子商務平台上99%都是小微企業,但互聯網的小微企業“小而不弱”,充滿創新和變革活力,將來必然會湧現出超越阿里巴巴、騰訊的創新型企業,為國家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貢獻。在這個關鍵性的發展階段,建議在電子商務治理中,政府仍要遵循最小干預原則,讓市場充分競爭和有效自律。建議對電子商務小微企業在工商、稅收、市場監管等方面,採取“放水養魚”的態度,扶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推動制定國家雲計算、大數據發展戰略。
同歐美各國加快制定雲計算、大數據戰略、採取積極行動相比,我國仍缺乏國家層面的雲計算、大數據戰略。特別是在教育、醫療、交通、政務、金融等行業的雲計算及大數據應用,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發揮價值的最重要領域。但在國內,長期以來存在的職能“條塊分割”格局,信息系統建設的“孤島現象”,在促進雲計算建設、加速數據流動中仍然是非常大的障礙。這需要政府主導,在這些領域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為普及雲計算服務和大數據應用、減少資源浪費、促進效率的提升。
“互聯網+”對政府治理提出的挑戰
很多研究發現,互聯網是一個典型的複雜網絡、生態系統。治理者不應該奢望這個生態是橫平竪直、井井有條、按部就班的。生態就像一推雜草,看似雜亂,但卻最有生命力。治理者的目標不應該是把這堆雜草剪成草坪,看上去很有條理、很規矩和舒服,而應只是去除掉裡面的害蟲就行了。所以,未來的政府治理可能是生態化治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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