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到中國智庫的歷史傳統時,書作者回顧了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士”傳統、科舉制衰落後的幕府傳統,並分析了古代的這些決策咨詢制度的利弊。
書中第五章向讀者引介了美國智庫的特點及功能。美國智庫按照出資來源(贊助來源)、人員構成可以分為官方智庫、大學智庫和獨立智庫。書作者較多談及布魯金斯學會,以該智庫為美國智庫的樣本,來介紹智庫所承擔的設置政策議程、進行政策教育、搭建知識與權力的喬遼、推進第二軌道外交等功能。考慮到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在我國,有著與布魯金斯學會在美國較為類似的角色和地位,因而可以認為書作者的分析介紹有助於推動前述的我國頂級智庫的調整轉型;但也具有較為明顯的局限性,即因為僅僅以布魯金斯學會為參照樣本,很難對我國智庫“地方隊”、民間智庫發揮更大作用提供有益的經驗支持。
這本書第六章“美國智庫的智力資本”在介紹美國智庫的制度資本、人力資本構成及作用發揮方式時,敘述多停留於泛泛而談,未能就某一項功能、某一方面作用的發揮進行更深度的解讀。比如,在提及美國智庫“旋轉門”的輿論滲透時,不僅同樣只以官方背景濃厚的布魯金斯學會為例,也沒有就具體某個議程該學會的輿論滲透方式展開敘述,而只談到了該學會現任領導人及其他幾個專家的履職變化情況。又如,在談到美國智庫通過到國會聽證會作證,同時影響國會議員和公眾時,簡單的談到了1966年的富布萊特聽證會等例子,引述了出席聽證會的專家名單及聽證會主題,卻沒有提到智庫專家怎麼現場說服議員特別是就議員和公眾強烈抵觸的某方面話題發揮說服作用等更可能引發讀者興趣的細節。
當然,這本書也不乏“幹貨”,第七章詳細敘述了美國主要涉華智庫在亞太地區安全、中美關係、中國經濟問題三個重要議題上提出的觀點,分析了這些觀點的提出背景、智庫專家的出發點和意圖。第九章提出要建立中國特色智庫思想市場的建議,也頗具新意。而在第十一章,書作者提出的提升中國智庫核心競爭力建議(健全決策咨詢法律法規,實現專家咨詢制度的法制化;增強決策公示和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專家咨詢勞務報酬制度;鼓勵企業和個人對政策研究進行捐助等),也相當務實,具有較強的現實可行性。
(作者:鄭渝川;來源:經濟參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