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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原鐵道部科長貪挪公款潛逃15年 獲刑7年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6 10:35:56


  中評社北京4月26日電/兩次貪污公款37萬餘元用以租車、買車,又兩次挪用公款134萬元借給朋友做生意,今年58歲的原鐵道部直屬通信處財務科科長王一平聽說單位查賬後潛逃15年。記者昨日獲悉,因171萬元贓款全部追回,王一平又自首,故北京鐵路法院以其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半。

  案情 貪37萬租車買車

  《京華時報》報道,北京鐵路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1月,王一平以支付工程款為由,從原鐵道部直屬通信處鐵路通信計量站賬戶上套取了6萬元,他將錢交給北京市曉海出租汽車公司經理王某,王某將錢轉入其出租汽車公司賬戶,為王一平租了一輛轎車,租期3個月,預付租金1.6萬餘元,後因王一平停止租車,該出租汽車公司還退回租金1.1萬餘元。

  1997年2月,王一平仍用老借口套走20萬元,請王某幫自己買私家車。一個月後,王某幫其花19萬餘元買了一輛“太陽舞”牌轎車,王一平用剩餘的錢裝飾了該輛轎車。

  1997年2月,王一平套取1.7萬元支付一輛“捷達”轎車的車租,並在當年3月份套取單位14萬元,將該車占為己有。

  挪用134萬借朋友

  北京鐵路法院查明,1992年初,因其一朋友呂某和李某合夥做生意缺資金,便向王一平借錢。明知呂某借錢是做生意,在1997年3月份,王一平仍先後挪用公款100萬元,分別匯入李某經營的蘭州華夏商場等賬戶。

  1997年4月,又有朋友向其借錢,王一平仍從其單位賬戶內挪用34萬元借出,歸其朋友個人使用。

  案發 聞聽查賬潛逃15年

  1997年11月18日,聽說原鐵道部財務司將對其所在的直屬通信處查賬,擔心自己貪污及挪用公款的事情敗露,王一平當即逃走。通信處檢查其辦公室留存的票據發現,由王一平經手的一些資金往來,根本與通信處無關。11月26日,原鐵道部直屬通信處及該處紀委舉報王一平涉嫌挪用公款並潛逃,北京市檢察院北京鐵路運輸分院對該案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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