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財產變化一目了然
去年底,澳門特首崔世安當選連任,目前新一屆政府成員已經陸續到位。南都記者留意到,與2013年公示財產時相比,澳門政府主要官員中,只有審計長何永安留任,其他如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保安司、運輸工務司司長,以及廉政公署廉政專員、警察總局局長,海關關長等都已換人。
在這些新任主要官員中,財產公示中變化最大的是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這也是澳門公眾比較八卦關心的話題,梁維特出身於製造業家族,以前在擔任行政會委員等職位期間法律是允許存有商業行為的。換言之,他以前在政壇主要屬決策咨詢類角色,本身可以是商人。但是入職特區政府做“財爺”後,他的財產、公司有何變化?
南都記者查閱發現,與2013年申報的財產相比,梁維特在香港新購置了一個分層樓宇的單位(連車位)作居住之用,與配偶聯名擁有。在2013年,梁維特在澳門控股有限公司等6間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有出資,分別任董事長、總裁、董事等職位,並且在103個非營利組織中任職。到了2015年,梁維特申報出資的商業企業或工業場所減少到3家,分別是ADDGRANDLTD(任董事,出資50%,公司資本5萬美元)、VALUEVERLTD(任董事,出資50%,公司資本5萬美元)、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任社員(備注:35萬澳門元)。非營利組織中的成員身份也減少到只有兩個。有澳門法律界人士告訴南都記者,這樣公眾就可以監督“財爺”在施政過程中與上述3個實體有無切割,一般來說梁在上述兩個企業只是掛著董事,不會參與運營,否則會與公職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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